2021年福建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96人公告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聘用制人员。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96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福州高新区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福州高新区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已经被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聘用的人员;
6.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起止时间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11月17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1年11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17日。
四、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及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遇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00至11月22日18:00。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材料。
3.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能开考,报考者不足3:1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考人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布。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申诉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00至11月 2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申诉电话:0591-83306157。
(三)资格复审。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书面原件材料审核,需报考者本人前往现场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需提供材料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证明或相关证书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14:3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环路6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一层。
(四)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及时关注、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
3.笔试地点。笔试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具体事宜,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高新党群”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规则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七、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入围名单及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查阅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3QsbIklg9R-WD44TSc77-A)
十、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福州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01355。
十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自觉承担防疫责任,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十二、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历;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38201356(上午8:45-12:00,下午14:30-18:00)。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福州高新区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