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公告
哈尔滨金融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2021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紧密结合学院发展建设规划,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规划,保证重点。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乐于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的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具有金融、计算机等行业从业经验或计算机教学经验两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辅导员岗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的研究生,有公办本科高校学生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公办本科高校工作经历七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人才:博士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并获得高等院校或国家研究机构授予的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博士人才全年接受报名。
2.硕士人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3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博士人才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硕士人才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
1.博士报名邮箱:hjygkzp@163.com
2.硕士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三)报名材料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3)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附件4)。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科研成果材料,其中SCI、CSSCI等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辅导员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
(8)职称证书原件。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报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单等)。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五)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应聘博士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硕士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2.心理测试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综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景应变、组织管理、人际关系、自我认知及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6.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空额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相关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引进博士人才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哈金院〔2020〕81号)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十、相关说明
(一)新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以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予以解聘。
(四)凡在公示期、考核及试用期内,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83147108
博士报名邮箱:hjygkzp@163.com
硕士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哈尔滨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
十二、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2021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