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南湖学院选聘中层副职岗位人员22人公告

来源:嘉兴人事人才网 2021-11-17 14:22:56

嘉兴南湖学院公开选聘中层副职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嘉兴南湖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2名中层副职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嘉兴南湖学院地处长三角中心城市—嘉兴南湖之畔,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嘉兴南湖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选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选聘职能部门管理岗位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现任(聘)副处级领导干部或六级管理岗位;

5.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岗位人选应是中共党员。

(二)选聘教学机构管理岗位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现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6.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人选应是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选聘职能部门管理岗位如下

1.办公室副主任(1名);

2.组织部副部长(1名);

3.宣传部副部长(1名);

4.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名);

5.人事处副处长(1名);

6.科研处副处长(1名);

7.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

8.教务处副处长(1名);

9.校园建设处副处长(1名);

10.社会合作与国际交流处副处长(1名)

11.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副处长(1名);

12.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

13.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二)选聘教学机构管理岗位如下

1.人文与艺术学院副院长(1名);

2.现代金融学院副院长(1名);

3.商贸管理学院副院长(1名);

4.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5.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6.时尚设计学院副院长(1名);

7.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8.新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9.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1名)。

四、选聘程序与办法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选聘xx岗位+姓名”)到171083880@qq.com,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13758065069方老师;15757316725张老师;13967360476罗老师)。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选聘职能部门管理岗位人员填写附件1、选聘教学机构管理岗位人员填写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件及在职在编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其中选聘教学机构管理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计划选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3.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其中选聘教学机构管理岗位人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和考察。学校党委根据面试和人员的综合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5.公示和任职。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公示。如选聘岗位无人报名或没有合适人选,作空缺处理。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选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的领导职务,一般按选聘前职务层次安排。

五、岗位待遇

选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南湖学院网站(http://www.jxnhu.edu.cn);

2.嘉兴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在嘉兴南湖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面试当天,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报考人员应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对选聘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嘉兴南湖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73-83833993。

七、咨询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嘉兴南湖学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628026(方老师) 0573-83628028(张老师) 0573-83628029(罗老师)

嘉兴南湖学院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公开选聘职能部门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公开选聘教学机构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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