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青少年宫选聘专职教师公告
嘉兴市青少年宫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青少年宫决定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1名(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青少年宫团队活动部专职教师(事业编制)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符合如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有2年以上大队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11月30日);
4.熟悉少先队工作,具有较强的青少年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和文字材料组织能力;
5.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xb-4444@163.com,文件命名为应聘人员名字。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征得学校同意,按规定填写《嘉兴市青少年宫公开选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3)个人近3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选聘设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组织策划活动、材料组织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不列入考察对象。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入总成绩。考试工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湖青少年网(http://www.nhyout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3-82521065;0573-8222894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具体解释。联系电话:82201770。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