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编外用工1名,主要从事内勤工作。
二、招聘对象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有基本行政办公能力,普通话流利。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
本科: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化学类、计算机类、水利类
大专:化工技术类、计算机类、法律实务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文水资源类、安全类、汉语。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6.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辖县市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219办公室(凌公塘路1260号)。
3.所需资料:《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要上交的材料恕不退回。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考试。报名人数达25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6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不足25人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和考察。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通过后聘用。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湖区应急管理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联系人:朱女士,咨询电话:82838189。
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