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来源:营口人事人才网 2021-11-18 17:08:29
  营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营口市公安局监督指导下,委托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50名,具体从事巡逻防控岗,均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辽宁省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7日)之间的公民。
 
  (三)报考辅警应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包含加分项)、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等程序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体能成绩均百分制,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按照比例1:1.5进入体能测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围人员。
 
  体能测评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单科成绩60分以下直接淘汰。
 
  总成绩前50名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报名采用先网上登记,后现场提交材料和面试的报名方式。
 
  2.网上登记:报名者需在2021年11月18日至23日将《公安机关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kgllf_xt@163.com。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信用证明原件(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证明),近期正身免冠1寸照片6张(底色为白色)及照片电子版等材料,现场填写《公安机关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员退伍证、有部队奖励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可加分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0417-4825558
 
  4.面试
 
  在现场报名时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笔试内容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准考证作为本次招聘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或遗落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评等各个环节,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1、加分条件
 
  (1)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伍军人报考的,每服兵役一年加2分。驻新疆、西藏、海岛部队的加5分;党员、服役时任班长的各加2分。服役期间获嘉奖一次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一次加10分;
 
  (2)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奖励的加10分;
 
  (3)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加10分;
 
  (4)对有驾驶A1证、公文写作相关资质证书及在竞技体育方面成绩突出人员(市级以上单项成绩前3名者)可加10分;
 
  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可以累计加分。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按笔试成绩加加分项的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办公室
 
  (三)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公布的名单,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按总成绩1:1比例参加体检,如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折返跑、引体向上、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穿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情况人员参加测评,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见附件2)。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通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主要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学习成绩、报考资格,及对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审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办公室
 
  七、培训
 
  聘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
 
  八、聘用辅警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指挥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与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试用期二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辅警月工资应发2100元,交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上岗后,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市公安局分配具体工作。服装、标识、装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统一配发。
 
  九、聘用辅警纪律监督
 
  由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17-3611155
 
  特别提示: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招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放弃聘用。
 
  二、招聘人员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三、招聘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必须全程携带,缺一者不准参加招聘各个环节。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期间,请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辽事通”绿码、大数据行程码,近期外省来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服从现场管理。
 
  附件1、《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
 
  附件2、《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
 
  营口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