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开展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朝阳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数量
朝阳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备一定财务理论、实操经验者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能熟练运用金蝶、EXCEL等操作软件;
5.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优先;
8.朝阳镇本地人优先;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8:3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四楼财政管理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详细简历一份,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递交报名资料时现场面试
(三)政审
由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开具政审考察函,考生本人携带考察函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聘用
朝阳镇人民政府与确定聘用的编外人员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签订合同期限决定)。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期间工资待遇面议。
2.由朝阳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纪律,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