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医学会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20 11:09:09

泸州市医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医学会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1名;

2.公共管理类专业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专业及学历要求:医学类专业、公共管理类专业(其中: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卫生管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工作经历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有过被开除处分记录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

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现场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和现场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并提交泸州市医学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报名地点:泸州市医学会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杜家街806号)。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830-3252226、18982709890。

(二)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同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电子件”投递到指定邮箱视为报名成功(邮箱:16958795@qq.com);超过报名规定时间投放到邮箱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四、个人资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进行资格审核;线上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和现场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到泸州市医学会办公室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所提供的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五、考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若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理偏激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档案审查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九、试用及聘用

对档案审查合格的人员,泸州市医学会按规定程序先进行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30日之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试用。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泸州市医学会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

(二)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市医学会将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医学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3252226

监督电话:0830-3333632

附件:泸州市医学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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