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人才招聘派遣(Ⅰ类)人员的通知
关于公开招聘吉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吉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辅助岗 1名
二、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并熟悉学生就业相关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4.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软件;
5.年龄原则上应为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以下资料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mzy@jlrc.com.cn,压缩文件包应命名为“人才派遣应聘+姓名+最高学历”(文件大小须小于10MB),无需现场报名。
1.填写《吉林大学招聘人才派遣人员(Ⅰ类)报名表》(附件),本人签字、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后扫描成PDF文档,文件名为“报名表+姓名”。
2.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制作为PDF文档,图文清晰可辨,分辨率小于等于300dpi为宜)。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于100KB),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16:00,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初审
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复审。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等材料,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资格现场审查。对于学历及专业与所填《吉林大学招聘人才派遣人员(Ⅰ类)报名表》(附件)不符的或有其他隐瞒、虚报个人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工作小组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招聘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形式
1.笔试
(1)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综合知识等。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原则和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通过笔试应聘人员集中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招聘考核工作小组通过票决的方式推荐拟聘人选。
3.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人选报校人力资源处审查备案。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Ⅰ类)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所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不享受吉林大学事业编制福利待遇。薪资待遇参照吉林大学相关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二)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党、团、工会关系,按照中央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要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应聘人员已上岗,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严格执行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进行复审和参加考试人员,首次入校的,应当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无疫情地区行程的绿色健康码,24小时内吉祥码,健康承诺书等方可入校;非首次入校的,提供无疫情地区行程的绿色健康码进校。在校复审和考试期间,参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吉林大学疫情防控办相关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0431-85611128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