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人公告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4年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5年经批准加挂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的预防、心理卫生、精神疾病的规范化治疗,监测精神卫生危险因素和常见精神障碍的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当前中心按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建设,中心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300张。现因工作需要,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由医院自行组织招聘,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为医院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
(二)岗位待遇:工资标准按照医院规定的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试用期)。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时间。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00-12:00;14:30-17:00。
(二)报名联系电话:0762-3610330。
(三)报名地点: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五)提交所需资料: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工作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
4.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有电子相片彩色打印的,可只提供1张相片)。
5.其他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流程
(一)医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电话通知。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范围:除驾驶员采取现场手动挡小型车驾驶技能操作加面试方式考核外,其他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体检:按照拟聘用岗位数及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数。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除了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六)公示: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政审等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政审。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八、其他事项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本公告解释权归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