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根据市公安局执勤巡逻的需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要求的工作能力;
3.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学历高中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兵及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男性辅警岗位50名。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公安专题-警辅人员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gaj/gazt/jfryzpzl/index.html )“警辅人员报名系统”或登录“平安潮州”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业务办理”-“警辅人员报名”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提供填写好的《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均须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交还报考人员。退伍兵另须提供退伍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潮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一楼大厅(潮州市湘桥区黄金塘驾校)。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可委托他人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潮州市公安局现场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考评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评工作由潮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评办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中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内容:《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公安专题-警辅人员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gaj/gazt/jfryzpzl/index.html )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潮州市公安局辅警办(潮州市公安局主楼7楼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
2.体能测试(设合格线,不计入总分)。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测试内容: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
测评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体能测试后,现场发给《体能测试结果通知书》,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标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聘用人员采取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录入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潮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果于体检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公安专题-警辅人员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gaj/gazt/jfryzpzl/index.html )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三)政审
体检合格后,潮州市公安局将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公安专题-警辅人员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gaj/gazt/jfryzpzl/index.html )进行公示。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按现行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公积金、劳务派遣费等),另外,加班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提供住宿。
请(休)假制度:参照民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享有休假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初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再应聘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潮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8—2351393。
潮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