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阳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人公告
来源:阳原县人民政府
2021-11-23 16:35:59
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解决阳原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经阳原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为县公安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3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需要与要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方式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名额
根据阳原县公安局的工作需要,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含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均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
(三)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守工作秘密,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违法乱纪或刑事犯罪经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岗位名称及应聘人员的年龄、视力、身高等条件要求,具体详见《阳原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4、男性,具有阳原县户籍。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担当、敬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
7、被聘用后须解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的劳动关系。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刑或本人及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y.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七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华原路与府后街交叉口西侧路南100米处),咨询电话:0313-7398292。
3、需携带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样从阳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zjkyy.gov.cn下载),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及近期同版红底1寸免冠照片6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
4、报名费:每人100元。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测试项目为:
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
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
(四)笔试
1、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时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醒目位置及时公布。
4、综合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政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量,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者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在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月工资168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在合同期内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五、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制,不占用地方编制。
(三)监督、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纸质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后,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场。
(六)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通知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阳原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第三方委托机构另行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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