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曲靖宣威市第十中学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4人方案
宣威市第十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方案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4名编制外后勤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信息的发布
(一)拟计划公开招聘2人,要求:小学及以上文化,持残疾人证。
(二)本次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或指定地点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录用时未取得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编制外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威市第十中学行政楼2楼总务处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报名
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的,则属填报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报名表、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残疾人证。
(五)交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21年11月29日到宣威市第十中学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
(一)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核总成绩:100分。
(二)报名成功,进入考核的人员,若自愿放弃考核资格,须向考核组织者提交《宣威市第十中学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放弃考核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第十中学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考试,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期间,考核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核正常进行。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四)成绩的计算方法: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核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重新组织该岗位考核,以第二次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核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威市第十中学组织实施。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宣威市第十中学组织(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宣威市第十中学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在规定网站或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威市第十中学办公室报到,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学校编制外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本次录(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宣威市第十中学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教育主管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第十中学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宣威市第十中学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4-7992299
监督电话:0874- 7123686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