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 2021-11-25 09:45:50

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岗位4名、普通辅助岗位4名、后勤保障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后勤保障岗位学历不限。

5.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年龄要求:

(1)执法辅助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2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2)普通辅助岗位、后勤保障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22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7.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22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四楼组织室(合浦县廉州镇还珠中路2号),联系电话:0779-7209892。

4.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将于12月8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3.面试由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于12月1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执法辅助岗位月收入3000元;普通辅助类岗位月收入2800元;后勤保障岗位月收入2500元(以上收入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09892。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1.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x

2.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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