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阜阳一中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2021年阜阳一中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安徽省阜阳第一中学始创于1917年,是阜阳市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新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在百年办学历史中,阜阳一中积淀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取得了丰硕的育人成果,先后培养以刘德培、解广润、戴厚英、邵国培、郝敬民、张中华、张俊久、卢家丰、时光辉、韩斌、谢毅等数十名院士、作家、将军、省部级领导为代表的万千英才。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体育先进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第四届全国百强中学、安徽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届荣获阜阳市文明校园称号。长期以来,学校高考应届本科达线率、重点达线率和名牌大学录取率始终稳居全市之首,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上或者公费师范生(25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具有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或2022年7月30日前能提供证书或编号),2022年毕业的学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编号),身心健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条件等见附件1《阜阳一中2021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四、工资待遇
1.享受阜阳市市直教师在编工资待遇及校内津贴。
2.符合引才条件的人员,可享受“颍淮英才计划”所列补助。
五、引进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24:00(以收到附件2“阜阳一中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登记表”为准)。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员可通过入群(qq群“阜阳一中新教师”261661348)方式将个人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个人业绩材料等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其他有关在读证明,两张一寸近照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报送或邮寄至:安徽省阜阳第一中学办公室 马老师处(收),联系电话:13505582524,邮编236000(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竹园路569号,乘市内17路公交车到阜阳一中新校区南门),也可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5704636@qq.com。
(三)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地址:阜阳一中崇德楼办公室。
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材料目录:报名人员对照附件1《阜阳一中2021年人才引进岗位表》的具体条件,按照附件3《阜阳一中人才引进资格复审材料》提供复审材料。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阜阳一中负责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参与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2.面试时间:2021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阜阳一中。
4.评委:临时抽调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5.考核内容:评委考前半小时出题,考生现场抽取题目。
6.考核形式:无生上课(70分)+现场答辩(30分)。
7.成绩合成:(1)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值(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2)两项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方有录取资格;(3)按照与公布的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考察
阜阳一中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学校纪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六)公示
按照规定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紧缺人才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不予录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2022年7月30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编号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人员,由学校将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