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酒泉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21年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根据《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甘工发〔2018〕70号)《酒泉市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酒市工发〔2019〕78号)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一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1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其中: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基层工会10名,市总派驻社会组织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
二、招聘条件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报考人员条件要符合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大专或高职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等。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或有5年以上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有3年以上企业中层或工会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酒泉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县总工会网站和酒泉人才网、酒泉智慧人才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12月6-1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1)市总报名地点:酒泉市总工会组宣部51211室(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12楼)。
联系人:景宏鹏咨询电话:0937—2662076
(2)金塔县总工会报名地点:金塔县政务大厅东侧文旅局办公楼二楼(金塔县文化街10号)。
联系人:李娟咨询电话:18793770090
(3)玉门市总工会报名地点:玉门市房管中心办公大楼405办公室(玉门市铁人大道9号)。
联系人:赵建玉咨询电话:336233913809370958
(4)瓜州县总工会报名地点:瓜州县教育局办公楼4楼办公室(瓜州县渊泉镇瓜州大道96号)。
联系人:戴永波咨询电话:13993715697
(5)敦煌市总工会报名地点:敦煌市总工会三楼组织宣教部(敦煌市鸣山北路471号)。
联系人:王强咨询电话:0937-8842012、0937-8822302
(6)肃北县总工会报名地点:肃北县政府办公大楼1楼肃北县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桑姐什吉咨询电话:18298357240
(7)阿克塞县总工会报名地点:阿克塞县总工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孙小燕咨询电话:15352206420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2021年酒泉市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全日制大专或高职以上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中误填、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4.考务费
本次报名成功的应聘者需缴纳考务费150元。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市总工会对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总工会复审后组织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总工会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面试按照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3、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时现场加微信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微信群发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考察
市总工会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通过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征求意见、走访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
2.未达到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参与非法组织的,一经核实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报告相关指标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拟招聘对象,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和酒泉人网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酒泉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市县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签订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由市县总工会根据受聘人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经酒泉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后,由市县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五、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
(一)工资标准。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三部分构成。
基础工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甘肃省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含需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确定。
工龄工资:按每满一个工龄年每月增加50-100元的标准确定(工龄从被聘用到工会之日起计算)。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岗位津贴:每月30元,晋升为工会部室负责人每月80元,或选任基层工会负责人每月100元。
(二)社会保险。按照人员管理权限,根据当地城镇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有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三)福利待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取暖补贴、计提福利费、计提工会经费、参加职工互助保障等相应的福利待遇。
(四)考核奖惩。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市县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其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调整岗位等的依据。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市县总工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发给与本人一个月基础工资等额的奖金,对考核为优秀等次者,可发给不超过本辖区优秀公务员一次性奖励标准的奖金。考核基本合格的,由单位领导诫勉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酒泉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笔试、面试,试题命制、评阅、考务组织等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得因人设岗、弄虚作假、跑风漏气,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确保把优秀人员选拔到基层工会。
(4)凡弄虚作假者,发现后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