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矾山镇招聘编外用工人员8人公告
苍南县矾山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矾山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矾山镇下设科室及片区工作站协管员:
1、经济发展办公室辅助岗位1人;
2、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辅助岗位1人;
3、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辅助岗位1人;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辅助岗位1人;
5、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辅助岗位2人;
6、社会事务办公室辅助岗位1人;
7、昌禅片区辅助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力要求: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思想上进、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基本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矾山镇行政中心(矾山镇高岚南路327号)一号楼4楼405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4650930、18857838177;联系人:朱清清;
3、报名时需带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矾山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
(二)面试。现场报名结束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由矾山镇人民政府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组织拟招聘人员按照1:1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体检对象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矾山镇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1、在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为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400元/月。经试用期鉴定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予以办理五险一金,正式工资标准参照苍政办【2019】22号文件执行。
5、已在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矾山镇委。
中共矾山镇委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