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福州市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补招就业辅助员的公告
2021年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补招就业辅助员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4号)要求,目前因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的空缺,拟在我县补招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罗源县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未办理人员可前往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电脑录入文字与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四楼(罗源县司前街20号)
3.报名材料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附后请自行打印)、《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联系电话:26832803 联系人:吴女士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聘用期限
1.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不予续聘。
4.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劳动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指导。
四、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经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由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数情况,负责组织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人以上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层次优先录取。
面试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
1.拟聘人选由考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将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七、本公告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就业辅助员)(简化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