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2年毕业生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来源: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30 11:31:43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www.hazx.org.cn)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1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4.持有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4.2022年毕业的海安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邮箱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方式:邮箱提交电子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09:00~12月10日17:00。报名时间开始前或截止后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邮箱:jsshagjzx_bgs@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邮箱提交如下电子扫描件(按下列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或将扫描件有序插入一个WORD文档,所有内容要清晰可辨)。

(1)《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自行打印,并签好姓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招聘考试全程使用);

(3)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查询,网址为: www.chsi.com.cn);

(5)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为:www.jszg.edu.cn);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8826048。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09:00~12月11日17:00。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邮箱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邮箱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海安市新华东路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被取消报考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查。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名成功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予以公告。

4.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7.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相关活动。

(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行程码”带有“*”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

(3)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均为绿码的健康码和行程码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相关活动。

(4)参加招聘活动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另行告知。

(三)准考证打印

请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www.hazx.org.cn),按照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布。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初试和复试组成。

(一)初试

1.岗位代码01-10研究生学历岗位,初试为综合能力考察。

(1)综合能力考察形式为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配备性、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等。

(2)综合能力考察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综合能力考察。

(3)综合能力考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岗位代码11-17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初试为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布。

(二)复试

复试对象: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各岗位取得复试资格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复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复试形式:现场课堂教学评价(时长10分钟),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内容。在现场课堂教学评价的基础上,高中体育(岗位代码09、16,下同)、高中信息(岗位代码17,下同)岗位还将进行学科能力测试(高中体育:50米、立定跳远、800米(女)、1000米(男)、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等项目任选两项;高中信息:编程,测试语言Python、C++)。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高中体育、高中信息岗位按现场课堂教学评价占50%、学科能力测试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复试成绩,其余岗位复试成绩为现场课堂教学评价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总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在复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与递补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再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2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底前)。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复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8826048(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0513-8893536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13-88931651 (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监组)

附件:

1.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2.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海陵名师工程”配套政策及招聘单位简介.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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