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藤桥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1-11-30 16:24:09

温州市藤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藤桥镇面向社会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具体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党群服务中心党务专职工作者1名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优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优秀人员放宽至高中学历。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有过两年(含)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消防1名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优先;4、身体和心理健康;5、具有良好的品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社会事务办1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温州地区户籍,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常用软件,耐心细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1、通过网上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藤桥镇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发送到邮箱:908280698@qq.com。2、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藤桥镇南街183号7号楼401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4、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

5、报名咨询电话:0577-59397142。

五、考试、录用

1、考试形式:面试。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聘用:经考察或信息调查合格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其他规定: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 报酬待遇

1、工资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附件:藤桥镇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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