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招录护理见习岗人员16人公告

来源: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12-01 16:35:00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录护理见习岗人员公告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由原西双版纳农垦医院(三乙)和原景洪市人民医院(二甲)资源整合后于2019年9月成立,是本区域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急救为一体的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是云南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非直属教学医院,是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是国家级医联体建设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单位。为响应国家号召,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深化理论知识、增长实践技能、缩短工作适应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同意公开招录16名护理见习岗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护理见习岗16名,见习期六个月。

二、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09〕132号)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我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心理、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者。

5.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勤学肯钻,且愿意从事卫生事业者。

6.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8日08:00-12:00,14:30-18:00。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含个人简历表、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身份证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等复印件)交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南院区门诊4号楼307室)。

3.联系电话:0691-2139958(护理部)。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和护理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

(三)招录考核

1.护理见习岗公开招录,为保证公平公正,优中取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含技能考核),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2.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0日08:30-10:30;考试地点:南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3.面试(含技能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所有入围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2.递补: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逾期未报到等情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及见习期待遇

(一)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用,如有特殊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用签订《景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为6个月,录用后全院内调配。见习期满,医院进行考核,成绩优异者,医院招聘非在编护理岗位时优先聘用。

(二)按照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补贴标准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及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本次组织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691--2211800(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投递简历、参加笔试、面试应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和云南健康码扫描结果。如体温检测异常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应提供48小时的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应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不得进入参加招录。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科(0691—2146802)。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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