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45人公告

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01 17:44:12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拟从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

二、工作岗位

选调岗位情况详见《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州在编在岗机关(参公)单位科员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4.身体健康;

5.《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日。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提拔或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等次的;

6.新入职(正式入编)没有服务期的教师、医卫等人员在本岗位服务未满五年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上班时间。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再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电话:8223725,地址:吉首市团结广场州委大院主办公楼2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对报名人选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通过资格初步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州委办提出意见,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州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等造成选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折算,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牵头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与调入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的或放弃选调造成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州委秘书长会会议研究审定,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在州委办公室人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组全程监督,州委办公室人事科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本公告组织实施。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州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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