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许昌市鄢陵县畜牧局招聘12人公告
2021年鄢陵县畜牧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64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截止到报名日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
(四)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服从管理,遵守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六)优先录用以下人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从事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鄢陵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和畜牧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cn)和鄢陵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yanli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 30-17: 30。
(2)报名地点:鄢陵县人社局社会保障大厅就业服务技能鉴定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请登陆许昌市人事人才网和鄢陵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得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连同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受委托社会机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应试通知书》为准。
(2)笔试
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统一使用黑色中性水笔,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由鄢陵县畜牧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本次招聘,鄢陵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福利待遇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劳务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含大病救助险)、失业、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月薪不低于2800元(含个人四险缴纳部分)。
四、特别说明
(一)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联系安排笔试、面试事宜,请留意网站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所有应聘者的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作任何辅导,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
五、咨询电话
0374-7167256 13937482838
地址:许昌市鄢陵县梅里路429号
鄢陵县畜牧局
鄢陵县人社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