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色达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考聘5人公告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2021-12-02 10:57:11

关于公开考聘色达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色达县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根据四川省甘孜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困领办〔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色达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考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考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色达县民政局公开考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考聘范围

本次考聘面向色达户籍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色达县户籍(2021年12月3日前户籍在色达);

4.年龄原则在18-35周岁(1986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因个人原因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4.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聘

本次考聘由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员会、色达县财政局、色达县民政局、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以下基本步骤程序组织实施。考聘步骤分为报名审核、计算机操作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期间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聘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9:00-17:30),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提交资料

1.《色达县公开招聘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2张;

4.如有来自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供防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以上证件不齐的不予报名。

(四)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需另缴纳80元/人。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由考生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考试

本次考聘采取计算机应用操作+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一)计算机操作

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计算机操作考核,计算机操作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操作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计算机操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等知识。

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凡计算机操作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生应考时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应考,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综合成绩的70%,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考聘名额与参加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时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号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聘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总成绩*30%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综合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色达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期间,拟聘用人员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综合折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生最终的综合折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考生综合折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聘用

政审合格者,由色达县民政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考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色达县民政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期5年,合同期限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每人4000元/月,用人单位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将聘用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十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从公告发布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现场报名及综合考核阶段,报考人员应提前到指定地点排队入场。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以内)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聘会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避免影响报名和考试,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需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十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由县民政局全面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的,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将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

1.色达县民政局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色达县民政局公开考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表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财政局

色达县民政局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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