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海南州共和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来源:(共和公安)微信公众号
2021-12-02 13:19:12
共和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海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共和县公安局经县政府批准,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录公安机关特巡警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主要从事巡逻防控、应急处突、治安稳控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此次招录岗位面向共和县户籍范围;
3、警务辅助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5日至2003年12月5日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1.0以上,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和适当放宽招录条件:①退役士兵;②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③在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但未纳入警务辅助员额的工作人员。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公开招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每个环节结束后,需要递补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日8:30至12月5日18: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共和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事项
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下载)、《个人征信报告》、《共和县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须真实、准确。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准考证、48小时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原件);证件与本人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未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1:3比例要求确定90人进行体能测试,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体能测试环节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以笔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六)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结合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90人进入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七)政审、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录数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政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文写作成绩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环节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要递补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加分政策
1、退役士兵考生加5分;
2、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5分;
3、在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但未纳入警务辅助员额的工作人员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九)公示
在结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各阶段考试后,各项成绩将在共和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及“共和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由共和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项纪律规定,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进行续签。
四、薪酬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保障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规定》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县的相关规定执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时,需携带当天纸质版健康码(彩色绿码)行程码,在接受体温监测后方可进入各考场,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需提前自备口罩,进入考点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查验考生身份等需要外,无特殊原因不得摘下口罩。
(三)考生在考试前应签署《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和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共和县公安局政工室 0974-8522986
监督电话:共和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0974-8522990
共和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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