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赴扬州大学招聘教师70人公告
2021年12月丹阳市教育局赴扬州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丹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12月丹阳市教育局赴扬州大学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丹阳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9:00-15:00。
(二)报名地点1: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报名地点2:扬州京华维景酒店(扬州市邗江区文昌中路559号)一楼大厅
报名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三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另行补充公告。
(三)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见附件3)、疫情承诺书(见附件4)及资格审查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与咨询电话:0511-86569166,手机18361417550;联系人:徐老师。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单。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丹阳市教育局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4.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笔试当日20:00前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http://www.dypxzx.cn)发布公告。
笔试时间:初定12月11日(星期六)8:30-10: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录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11- 86569166
监督电话: 0511- 86524609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丹阳市教育局。
丹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