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通如东县鑫城幼儿园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 2021-12-02 17:52:57

2021年如东县鑫城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如东县鑫城幼儿园是如东县教体局直属幼儿园,现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厨1人:负责幼儿园一餐两点,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具体岗位条件:

主厨:

1.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其中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身高1.58m以上;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以后出生),身高1.70m以上。

3.招聘人员需根据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已经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男60周岁、女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时间计算至2021年11月30日)。

4.主厨有厨师证或点心证者,女年龄放宽至45周岁,男年龄放宽至50周岁;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勤劳肯干,干活利落,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四)下列对象不得报名:有犯罪纪录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情节尚未查清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良记录,征信不良者,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如东县户籍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附件)于2021年12月8日中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的“岗位+姓名”。

鑫城幼儿园邮箱:56941248@qq.com

联系人:石老师  13912416780

(二)资料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

2.资格审核地点:如东县鑫城幼儿园。

3.材料准备: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

(5)职业资格证书;

(6)足够年限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明细表;

(7)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

(8)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9)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所有人员资格审核所提交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4.资格审核: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经查实材料虚假,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进入下一轮者,通过电话告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主厨:

1.现场操作:根据所提供的食材,按要求进行操作。现场操作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回答问题:根据所提供的问题进行口头回答。回答问题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的计算:按现场操作成绩占60%、回答问题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地点:如东县锦绣幼儿园(城中街道钟山路199号68幢)。

(四)防疫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行程码”、“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行程码”和“苏康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资格审核、考试。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要求按上级有关工作部署随时变化,敬请关注。

(五)体检

1.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现场操作成绩占60%、回答问题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幼儿园教师体检要求。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县鑫城幼儿园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3个月),参照县直幼儿园同类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截止期限为与拟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日。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结果处理。

5.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相关合同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政策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接受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监督与审计科)。

六、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鑫城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如东县鑫城幼儿园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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