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委员会党校招聘党校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党校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旗委党校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不限制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含)以上汉语言文学类、传媒艺术类、表演艺术类、思想政治类和法学类专业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5.具有二级(含)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八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网站(网址:http://ks.nmgrsrlzy.com/index.php/exam/?EXAMID=3606),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三天进行);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下午5:30分。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党校招聘专业技术辅岗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上传所要求的全部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历学位证照、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资格证照,二级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
4.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提供蒙古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党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检索页);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国有企业职工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或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6.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既定比例依次递补。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演讲方式面试。
2.考生按所提供命题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60分钟,演讲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五)政审和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范围的人选。进入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范围的人选。考生要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要在统一规定时限内完成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政审不合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资格,出现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旗纪检监察委员会:0477-6622047;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党校:0477-2276516;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凡政策允许可比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进行缴纳的,比照缴纳;除此之外,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缴纳政策执行),职业年金按相关政策缴纳。在合同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服务岗位,否则终止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在本次招考中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杭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疫情防控须知
1.请考生在考试前14天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出行,笔试面试开考时必须携带“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自觉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非绿码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凭检测结果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需按照防控工作人员要求佩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后有序进入;
2.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此公告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