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建平县选调中小学教研员6人公告

来源:建平新闻网 2021-12-03 13:43:00

建平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研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和上级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针对我县中小学教研员队伍年龄老化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全县中小学教研员质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为县教师进修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研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具体学科

选调范围: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具体学科:初中英语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政治1人;初中数学1人;小学科学1人。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本专业教龄10年以上;

4.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或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虽不一致但毕业后从事本学科岗位教学10年以上(含兼职),报考小学科学岗位如专业不一致,从事本学科教学5年以上即可;

5.近5年(2016年至2020年,下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符合选调学科岗位聘任回避相关规定。

(二)选备条件

1、全 日 制:博士10分,研究生硕士8分,本科学士6分。非全日制:博士9分,研究生/硕士/双学士7分,本科/学士5分。按最高学历学位赋分,不累计加分。

2、近5年内,担任中层(以在教育局备案为准)以上干部每年加3分;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年加2分;备课组长每年加1分(兼职者只按一个任职计分)。

3、近5年内,每个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

4、近5年内,优秀课: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按最高等级赋分,不累计加分。(仅限教研部门组织评选的)

5、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只计一个最高分。

6、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县(市)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政府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县(市)区级4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只计一个最高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按上级有关规定,到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对选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入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建平县新闻网站及建平县教育信息网公开发布选调工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203室。

所需材料:

1.建平县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该表由单位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最后把关,必须保证真实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选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欺瞒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及以后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岗位要求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材料审核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前材料审核和面试阶段

1.面试前材料审核

选调计划与面试人员比例为1:3,如果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根据选备条件积分按学科由高到低前3名进入面试,如果第3名材料积分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设计理念陈述、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面试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选备材料积分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察

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并列,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再相同,在农村工作时间长的优先。由县教育局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员从个人思想政治品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须提交书面弃权声明)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分学科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集体讨论

县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后上报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备案与选调手续办理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平县新闻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且经过调查问题线索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分学科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并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保留原聘任职称)。

四、纪律与监督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公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3.选调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等情形的,按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领导组织

此次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建平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刘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涛 县教育局局长

吴延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忠学 县财政局局长

李 颖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王建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凡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建平县教育局 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建平县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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