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人公告
来源:开平人才网
2021-12-03 17:06:54
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按照《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户籍。
2.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及以上;体重90公斤及以下;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毕业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未成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类治安处罚的;
3.有吸毒史的;
4.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经开平区人社局认证正在开平区服务的劳动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信息发布
唐山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开平人才网(http://www.kprcw.com.cn/)、唐山市开平区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8日17:00。
2.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咨询电话:0315-3372323。
3.报名收费:100元人民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确认后费用不予退还)。
4.报名程序:①每名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报名者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后果自负。③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6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项目标准:1000米跑。(评分表随公告公示)
2.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果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唐山市开平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4.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时间安排:考生于2021年12月9日登录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打印准考证。考生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
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00以后。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11:00。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1年12月14日。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二)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含毛发验毒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开平人才网(http://www.kprcw.com.cn/)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平区同类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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