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县公安局招录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30人公告
来源:通化县人民政府
2021-12-06 17:19:27
通化县公安局招录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
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科学配置派出所网格员和留置看护岗位,缓解警力不足问题,根据《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通化市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通化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现就招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申报、公开招录、公平录用。
二、招录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为我局派出所及全市纪委监委机关依法使用留置措施提供保障,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除执行纪委监委的留置看护任务外,服从公安机关的工作岗位安排。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必须具有通化县户口。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服从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热爱并献身于公安事业。
(三)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无违法违纪前科,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强制戒毒和有吸毒史的。
3.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4.组织、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恶势力的。
5.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6.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开除学籍或者部队除名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8.直系亲属中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政治问题的。
9.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10.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11.直系亲属或本人存在无理上访、经常缠访、闹访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标准:1.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未还清的;2.一年之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的;3.两年之内累计6次逾期还款的)。
13.其他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的。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皮肤病(含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五官畸形,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含)。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
四、招录办法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22日(共2天),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县公安局一楼枪弹管理中心。
3.报名时,须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原件)、复员(退伍)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银行征信证明和6个月以内本人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和面谈考察。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按照招录要求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同时进行面谈考察。资格初审和面谈考察不合格的,当场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须由考生按要求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初审员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达标者,保持电话畅通等候笔试通知;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试和笔试
1.体能测试(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地点:通化县公安局新楼十楼警体训练中心。
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或跳绳任选一项,需三项测试均达标。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2.笔试(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地点:通化县公安局新楼九楼电教室。
内容:试题范围包括国情、县情、时事政治、公安基本纪律规定及法律基本知识(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的应知应会简要知识)。题型以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或公文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县公安局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录,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录。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录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招录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招录手续。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录。最低服务年限1年(含试用期)。
五、管理及待遇
1.县公安局负责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并会同社区、县纪委监委对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队伍集中开展政治思想、网格员业务、看护业务、保密知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2.县公安局与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和退出机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
3.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400元,单位予以缴纳相关保险。县公安局与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4.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5.网格员、留置看护人员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进行,并贯穿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4.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17848956017、0435-5264431;
15844509988、0435-5264432。
本公告由通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通化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6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