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义乌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义乌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病保险和医疗保障第三方监管中心经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大病保险经办工作人员4名,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医疗保障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三年以上,医学、药学、计算机、法律、财务等专业,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有医疗卫生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1.大病保险经办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各项待遇合计不少于6万。
2.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各项待遇合计不少于10万。
3.此次招聘人员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委托义乌市医保局招聘,录用人员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义乌市医疗保障局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义乌市望道路300号3027A办公室;
3.报名时需带材料:义乌市医疗保障局大病保险和第三方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报名联系电话:0579-89915107。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义乌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动态专栏。(http://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MB19128378/06/index.html)公示5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指定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义乌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动态专栏(http://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MB19128378/06/index.html)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