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忻州河曲县招聘大学毕业生38人公告
河曲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干部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以解决我县农村人才匮乏问题为切入点,以改善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学历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严格管理、强化保障为关键,积极拓宽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渠道,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确保到村工作的大学生“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为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河曲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沟通能力强,对群众有感情;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户籍要求: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河曲县的考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报考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聘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qu.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0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1年12月21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发布补充公告,组织第二次报名。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2月2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于2021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1日17:00前到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试占70%。
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导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组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让考生签字后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审查、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审查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结束后,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是否存在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审查、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审查、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审查和考察情况,由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批复,聘用大学生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六、岗位安排和职责
报考大学生被聘用后,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工作。
聘用大学生在村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村“两委”班子推动党在农村、城市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2.配合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参与村各类组织建设和村务管理;
3.配合做好富民强村各项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为民惠民政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4.配合做好村基层治理工作,协助村“两委”班子完成“三零”村创建、调查统计、民事代办、社会保障、科技推广等任务;
5.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经常入户走访、倾听群众诉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关心关爱困难人群,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6.负责资料整理、档案管理、起草文字资料和培训设施、办公设备等管理维护工作;
7.完成乡镇党委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管理和待遇
(一)教育培养。县委组织部将招聘大学生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农村“领头雁”培训计划,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县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12天,实行重点管理和跟踪培养,安排优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书记“一对一”帮带,搭建平台帮助对接科技人才、各类企业、职能部门等,促进干事创业。村党组织要对大学生交任务、压担子,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负责帮带的乡村干部要关心关爱大学生,手把手传授工作经验,及时向组织反映大学生的工作情况,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任职条件的大学生依法依规选入村“两委”班子,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
(二)管理考核。聘用大学生在村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时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共同实施,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要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情况。聘用大学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乡镇党委和村具体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对于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待遇保障。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享受学费财政补偿的优惠政策;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乡镇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大学生驻村工作的食宿、交通等予以妥善安排,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村工作期间,担任村“两委”主干的,可按照年底考核情况享受“两委”主干绩效报酬。
八、严肃招聘纪律
1.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和市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2.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3.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有省外旅居史或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350-7288185
监督电话:
河曲县纪委监委 0350-7212388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0-3333625
附件:
河曲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