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招聘编外人员(第四次)公告
2021年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四次)公告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毕业专业 |
招聘要求 |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
电工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5周岁以下,男性,具有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及以上资格。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配;
5.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组织实施,由医共体总院监察室和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监察室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周三)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崧厦街道百崧路328号,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2067897。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分别以学历、执业资格高者列前。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上虞区崧厦街道百崧路328号)急诊四楼1号会议室。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逾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四、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本次新冠疫情期间招聘工作,对疫情防控要求如下:本次面试实行“亮码+测温”准入制度,并戴好口罩。进入考点将逐一检查考生“行程码”和“健康码”并测量体温,“行程码”为绿码、“健康码”无异常、体温正常,核对有效身份证后方能进入考点。对于21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划分)旅居史的或健康码红码的,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此次考试;超过21天以上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划分)旅居史的或健康码黄码的需提供3天内新冠核酸阴性证明。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考试不能按时到达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4.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