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专项招聘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71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1-12-07 17:58:04

恩施州公开专项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现面向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专项招聘教师7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情见附表《恩施州公开专项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有空岗的可以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域内调剂使用,不受学校和学科岗位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17时30分止。集中报名结束后,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以自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报名。

2.报名方式:集中报名期间,请有意向者按招聘计划表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提供下列相关资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要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核。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双向选择,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测试。各招聘单位应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政策规定等。

(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

(四)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选报人社部门备案。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五、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公费师范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各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州直相关学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组织实施好专项招聘工作,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按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的现有相关规定执行。

恩施州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恩施州公开专项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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