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门卫值班人员1名。主要负责对进出单位的外来人员、车辆排查登记,填写值班记录,维护单位院内秩序,做好防火防盗等保卫工作。
二、工作地点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新平县河滨路58号)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吃苦耐劳。
(三)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政策条件:新平县户籍,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并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四)限男性,年龄40-55岁之间。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所需材料:户口册、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地点: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人:杨晓,联系电话:7018700。
(二)资格审查。由新平县医疗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人选。根据报名人数,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将对所有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谈事宜(初选未入围者则不再通知)。
(四)公示。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5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投诉。
五、工资待遇
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