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胶州市融媒体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8人简章
胶州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岗位调剂;
7.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8.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紧缺专业技术型人才,可一事一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录“https://pro.formtalk.net/s.do?p=DC64C5788136C5645697058C98477B32”或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8日9:00-12月9日16:00
2.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的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素质能力评估范围。未进入素质能力评估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素质评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素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专家评审范围人员。
(四)专家评审
邀请相关专家和企业、部门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应聘职位,重点评审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进一步对人选岗位匹配度进行评分与排序,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用,评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选用,并按照一定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按规定组织体检。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建议人选,提请胶州市融媒体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任
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面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以上相关报名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1年12月9日。
2.招聘有关信息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电话+短信),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名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录用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5272609
手机报名入口
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