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襄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6人公告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09 09:36:52
  襄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1年度第三批次)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市区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等辅警管理规定,襄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选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选聘辅警266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及有关招聘单位公告,可具体联系咨询。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②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5日至2003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计划;
 
  ③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部分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计划;
 
  ④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⑤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②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③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④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⑤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⑥被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⑧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⑨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具体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单位按政策规定,向报考人员提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等考务工作咨询。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打印,勿手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可凭身份证至征信中心自助办理);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及体能测评的先后顺序可根据实际确定。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岗位实际统一测评标准。设体能测评的岗位,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根据有关规定,监委看护、档案管理、客车驾驶等特殊岗位招聘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可不进行体能测评。
 
  (三)笔试及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监委看护、客车驾驶等特殊岗位可不组织笔试。部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专业科目考试的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设置及格线。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根据专业科目考试及简化招聘程序需要,招聘单位可适当调整占比权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或政审考察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优先聘用条件以及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政审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体岗位所明确的优先人员为体检人选。如仍出现同等情形,该岗位政审考察可以前置,综合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及政审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放弃任一环节考试的,不得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具有招录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所委托的体检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政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政审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工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六)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5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公示后,因拟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监委看护辅警的招聘经本批次统一组织后,可常态化开展。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iangyang.gov.cn)、平安襄阳网(http://gaj.xiangyang. 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或新媒体平台。请考生及时联系招聘单位获取并关注有关信息,确保预留通讯方式准确无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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