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衡阳市委党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结合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决定面向全市党校系统、大中专院校、国民教育中公开选调教师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结合,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和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4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党校系统、大中专院校、国民教育中具有事业编制的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教师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性别不限。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具备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从事教学及研究方向与党校教学范围相符,能够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考者不得报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1日。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衡阳智慧党建网(https://www.hyzhdj.gov.cn/)、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网(http://www.hyswdx.com/)发布选调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报考者需自行下载表格(见附件),于2021年12月10日9:00至12月24日17:00,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7366775@qq.com),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报考岗位,节假日照常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按照要求提交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附件3)扫描件,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验证报告、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职称证书扫描件、个人相关成绩证明资料。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官网(http://www.hyswdx.com/),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试讲。不足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审查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验证报告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3.《2021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4.《2021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5.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相关成绩证明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试讲
资格审查后,按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经组织部批准,则相应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态台风和教学水平,包括台上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学技巧能力、课件制作能力、普通话水平等。试讲满分100分。(试讲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试讲成绩出现同分,则以试讲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选调单位,经检查确诊怀孕的,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体检。
不按规定要求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做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内容,体检在校(院)纪委及校(院)组织人事部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报告直接发至校(院)组织人事部,体检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选调单位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审查个人相关成绩证明资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延伸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情况作为最终录用重要依据。
试讲结束以后,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不列入流动调配人选。
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流动调配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称要求提出拟流动调配人选建议名单,报经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最终拟流动调配人选。并在衡阳智慧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正式确定为流动调配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办理流动调配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流动调配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1.全程接受衡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校机关纪委监督指导。
2.选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本方案相关政策由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组织人事部0734-2823813、0734-2823815,报名咨询时间段为9:00-11:30、15: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734-8866931,0734-2823817(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22号2406室)。
附件1:2021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2021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2021年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