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温州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公告

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1-12-10 16:53:13

2021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温州市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温州市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1年12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企业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岗位性质为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一般岗位。

(一)招聘企业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实地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12月13日-12月21日7个工作日。报名地点为:鹿城区白鹿人才公寓东小区12栋1楼(地址:杏花路与水心路交叉路口,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后面)。

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应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彩色免冠近期照片、报名表(附件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初审不通过,不予报名。

现场报名后将组织交叉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将以上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稿于2021年12月21日17时前发送至指定的邮箱。接收报名资料邮箱:Lugzb2020@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交叉复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的,由招聘企业通知报名人员。交叉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笔试。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鹿城公务网(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聘企业进行改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招聘企业指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

(1)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项,笔试总分为100分。

(2)财务类、工程类、计算机类等专技岗位笔试为综合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测试占60%。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4.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部分得分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招聘企业或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公示期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形导致不能聘用,或通过公示可以聘用、但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对递补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温州市各县(市、区)生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本次公开招聘公布的《考试纪律》执行。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财政局(区国资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咨询电话:区财政局(区国资办)0577-88359696,13353343908。招聘企业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2021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温州市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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