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资委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公告
吉林省国资委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公告
为适应吉林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优化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专业知识结构,加强和规范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扩充外部董事人才库,吉林省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省国资委依法聘任或者推荐派出,除受聘担任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以外,还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已退休的人员。本次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若干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三、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战略部署,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深入研究会议议案和相关材料,对所议事项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兼职外部董事每年在同一企业履职的时间不得少于30 个工作日。
(四)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任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五)承担省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资格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较强的国有产权代表意识,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
(四)具有全局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公司治理、资本运作、投资管理、考核分配、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化经营等某一方面专长者优先。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六)兼职外部董事初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职。
(七)符合有关兼职及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八)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
(九)现任或曾担任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大型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已退休的中央企业董监高人员及所属企业正职,已退休的各省省属企业正职领导和专职外部董事。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的。
五、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
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向省国资委报名。报名人员要填写《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省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人选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入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
省国资委成立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形成人选评审意见。
(四)公示
通过评审的人选经省国资委同意后,由省国资委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选聘
根据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适时从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作报酬或工作补贴。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内可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或解聘。任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6年。
(七)薪酬
兼职外部董事工作报酬或工作补贴,按照《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遴选常态化
本次集中选聘后,吉林省国资委建立常态化兼职外部董事人选选聘渠道,接受组织推荐、委托推荐和个人自荐,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补充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外部董事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六、报名材料
(一)《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同时发送签字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内附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应聘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3000字以内)。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四)非个人自荐的,推荐单位需在《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或签字。
上述材料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在选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需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jlsgzwwbdsxp@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
(三)我们将严格做好报名信息的保密工作,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联 系 人:赵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618509、85571153
吉林省国资委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