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第二次招聘聘用人员5人公告
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1年第二次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是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文秘岗位1人;护理工岗位4人,其中女性3人,男性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文秘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护理工岗位年龄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考者需填写提交《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1份,并按照相关要求到报名地点提交以下资料;网上报考者将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和电子照片打包发到报名邮箱: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桑园工业区银贵路1号(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现场报名时间:早上9:0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日)。
5、报名邮箱:dgscjrtyzx@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文秘岗位采用面试方式招聘,护理工岗位采用实操方式招聘。本次招聘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顺序根据现场抽签顺序决定。评委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2.考试成绩计算
评委组成员评出的有效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考试成绩。成绩不及格的不予以录取,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给出的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示,并同时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附件3)执行。
咨询电话:0769-23322904;联系人:叶老师、梁老师
附件1: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2021年第二次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