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实验技术人员招聘4人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拟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部门 |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化学与材料 工程学院 |
实验员岗 |
化学、化工和材料类相关专业 |
4 |
需长期入驻实验室工作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4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简历投递至hcxy@ahstu.edu.cn。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及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考核前,学校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至2022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面试成绩和考核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及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网站。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规定和规程执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签约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政策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结果合格者正式聘用。
八、相关说明
(一)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学校人事处及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二)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监督及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3197361(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0550-6732257(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0-6732800(纪委办)
联系人:李院长、才老师、谢老师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邮箱:rsc@ahstu.edu.cn。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