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广东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合同制聘员,从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建筑学(A0813)、土木工程(A0814)、建筑类(B0801)、土木类(B0811)专业;
2.近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东莞市户籍;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薪酬待遇约10.8万元至16.2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gcjb@dg.gov.cn邮箱。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5个工作日)。
2、报名资料: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面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审查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单位可调整招聘条件、岗位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出示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赖小姐
联系电话:0769-87511912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