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高级岗位及博士研究生60人简章

来源: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1-12-14 11:16:47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级岗位及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山东省教育厅和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重领导,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为主。学院2001年独立升格为高职院校,2008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被认定为国家“优质校”,同年成功入选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0490余人,开设纺织服装、机电工程、机械工程、汽车工程、信息工程、生物与化学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传媒、商务外语等11个专业群51个专业,其中与本科高校实施“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4个,拥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山东省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省工业设计中心、省行业技术中心等40余个市级以上教科研平台。学院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基地、潍坊市志愿服务学院、中非国际人才培训机构、省制造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省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地。

学院近年来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建有东非(乌干达)国际学院,至今已与德国、澳大利亚等17个国家的126所院校和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累计建有中德、中韩、中英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1个鲁台合作办学项目。此外,学院还是山东高职唯一的国家海外考试中心,设有托福、GRE、韩语TOPIK、日语JLPT、英国剑桥BEC、国际IT等多个海外考点,为学生、社会人员参加海外考试提供服务。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凝聚了“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国际化办学,现代化治理”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技能型人才7万余名。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普通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岗位及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60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博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

5.应聘正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考察资格。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考察时提交。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sdvc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1个压缩包)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kjzyxyrsc@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所属一级学科或门类)+联系方式(如:专业教师3+张三+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一级学科)+138xxxxxxxx),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专业教师3+张三+报名登记表)。

报名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PDF文件);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PDF文件);

(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excel文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相应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请合并为1个PDF文件);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认证的,提供:①有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学位证中文翻译材料;②有本人签名的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以上请合并为1个PDF文件);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PDF文件);

(7)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聘文(PDF文件);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PDF文件),对暂时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简章发布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指定专人不定期查看报名邮箱,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也可在报名后与学院电话沟通,提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面试;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逾期未到现场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缴费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时间、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五)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名单将通过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调取人事档案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学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备案制职工,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187729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17房间)

邮编:261054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证明模板.doc

附件5: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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