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招聘公告
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注:专业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
(二)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电脑办公软件使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违反综治相关政策的人员;有严重失信行为、被采取惩戒措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组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组织体检及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8:30起至12月22日18: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数字化网络报名系统(http://er.vlongyan.cn)。本系统报名采用任职资格承诺制,考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入自查自审任职资格条件承诺界面,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提交报名并缴费,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yrzgszpb@163.com。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7-3298261
3.在资格审查环节,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①与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相吻合的聘用(劳动)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出从事的岗位名称;若未体现,则无法证明具备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公章);
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系统内显示的应聘人员的工作履历信息;
④其它能够充分证明工作经历(验)的证明材料等。
(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证明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
(5)满足任职资格的其它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照片1张;
(7)报名成功后,需将所有材料扫描收集至1个PDF文档内,并以“空气污染治理中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yrzgszpb@163.com。
(二)组织考试和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和面试均由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委托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龙岩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短信通知为准。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
笔试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和所需专业知识进行。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迟到(笔试开考15分钟后)或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聘用名额1:3比例(含并列名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若未达1:3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提供报名时任职资格条件证明以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工作的可不提供)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或放弃,按照1:3人数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5名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专家组面试现场当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若笔试、面试的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足额为止。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合格后,对入围者的德、能、勤、绩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个人征信、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后,提交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研究确定。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予以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正式聘用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聘用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加精神文明、平安综治奖等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人员应服从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的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
(二)试用期间若出现缺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空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