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2-16 09:35:52

2021年度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省林业和草原局拟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调一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

财政全额

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开展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土绿化、产业建设等宣传工作。

四川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承担全省森林草原火险数据采集维护、预测分析、发布信息等工作。

二、考调名额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以下简称:宣传中心)1名,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防火监测中心)2名。

三、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0∶00至12月26日18∶00。招考单位根据考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7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

笔试1科,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笔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同时,根据岗位需求,报考宣传中心新媒体采编岗位的,需加试新媒体采编;报考防火监测中心系统研发与管理岗位的,需加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需加试公文写作。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60%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和试用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方可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期6个月。试用前需通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和试用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和试用程序不变。

(五)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调名额和试用期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考调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调资格。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313619,18881452378(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

028-86694857(四川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028-8322251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364125(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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