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面向社会招(选)聘工作人员45人公告

来源: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 2021-12-17 11:43:52

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助推新区快速高质量发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45人,其中: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3人、新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4人、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5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人、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1人、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人、高新开发区党政综合管理办公室1人、高新开发区硅谷街道1人、北湖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北湖开发区北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2人、空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新区消防救援大队5人、新区公安分局8人、新区交警大队5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选聘5人,其中: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预防保健中心2人,新区卫生健康局奋进乡卫生院3人。选聘范围为长春市区(含省直单位,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1年12月17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招考报名——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及能证明岗位所需工作经历的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工作证明(模版见附件3)等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20日16: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21日15:00审核完毕。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9:00—24日17:00,请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明确。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选)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选)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选)聘除公安分局协勤、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和选聘人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外,其它岗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依据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其中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展览馆设备维护岗位、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岗位、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将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成绩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中文讲解员岗位、新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岗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公安分局协勤、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和选聘人员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会员中心—我的消息”模块自行查询,招(选)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核及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时,考生应按照招(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社保参保证明、缴费明细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本人面试成绩现场直接告知考生,并在面试考生群内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选)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复核考察、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环节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参照事业身份管理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新区管委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等,按企业和新区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拟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工作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同级别相应待遇。拟聘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社会保险,享受本单位同类同级别相应待遇。其余岗位人员均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相应岗位工作。非定额约定工资岗位执行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新区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实发为3500元,年底岗位业绩考核工资(上限20000元);新区社会事业局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岗位和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协勤员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应发为3500元,年底岗位业绩考核工资(上限20000元);北湖开发区北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应发为3000元,年底岗位业绩考核工资(上限20000元);新区公安分局协勤和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应发为3000元,不享受新区管委会各类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各岗位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参照事业身份管理人员执行长春市《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办〔2021〕117号)规定,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编制落在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享受长春新区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50、870195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31—80793717、80792886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附件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新区招考报名常见问题说明.doc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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