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广东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公告
2021年第二批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引进2021年第二批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情况说明
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1名。人员实行区招区管镇用,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到各镇卫生院或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曲江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二、岗位要求
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男性或40周岁以下女性。
4.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限或辞职未满2年的,已参加工作但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引进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双向选择、体检、公示等环节,具体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
(二)引才对象需承诺在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年限最低5年(不含规培期),签订承诺书后办理列编手续。若引才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履行满最低5年服务期限的承诺,我局或将违约记录放入个人档案。
(三)引才对象实施动态考核,对于出现失职渎职、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放入个人档案。
五、报名形式和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有报名意向的人员可联系区卫生健康局咨询具体报名事宜,接受现场、邮箱等形式报名。
六、联系方式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股(马坝镇府前西路2号),联系电话:0751-6668773,邮箱:qjwsjrsg@163.com。
七、报名所需资料
材料不齐全或相关证件无效的,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一)《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引才对象报名表》(附件2)1份。
(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八、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50%+实操×50%形式。由区卫生健康局和有关医疗卫生方面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实操、考察等工作。
面试考核形式为交流问答,考核内容主要包含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操对象。
实操考核形式为医技实际操作,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案例分析等。实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一、资格复审及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曲江区组织的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经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曲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3号)有关要求执行,落实招聘考试实施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曲江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面试、实操期间,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主动提供“粤康码”“行程卡”等健康码信息,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健康检查。若在考前14天内有韶关市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在韶关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粤康码”“行程卡”等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面试、实操。
附件1:2021年第二批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职位表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