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于1984年,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经济管理知识的培训基地,同时也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成人本科和全日制普通专科办学资质的高等院校。30多年来,学院一大批校友成为省内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按省政府统一部署,学院正在积极筹建江西飞行学院(普通本科)。
学院座落于南昌市风景秀丽的红角洲前湖大学城,生态环境宜人,办学条件优越。与江西省行政中心毗邻,区位优势明显。2019年1月的省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江西飞行学院建设”,并列入全省重点工作。现因事业发展需要,诚聘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岗位类别 |
人数 |
学科专业 |
人才层次类别 |
教学科研岗 |
4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航空类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航空类 |
|
1 |
力学 |
航空类 |
|
1 |
工程热物理 |
航空类 |
|
1 |
理论物理或凝聚态物理 |
航空类 |
|
1 |
电气工程 |
航空类 |
|
1 |
机械工程 |
航空类 |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其他理工类 |
|
2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其他理工类 |
|
1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其他理工类 |
|
2 |
交通运输工程 |
其他理工类 |
|
1 |
数字经济 |
经管文法教育类 |
|
2 |
经济学、管理学 |
经管文法教育类 |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方向) |
经管文法教育类 |
|
1 |
统计学 |
经管文法教育类 |
|
1 |
会计学 |
经管文法教育类 |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或中共党史 或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政类 |
以上招聘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学院亟需的紧缺专业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
2.学历条件: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已经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身心健康,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研和决策咨询能力;
4.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及时间:
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登陆我院校园网,从招聘公告中下载附件中的两份表格,填好后连同个人简历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 所学专业 + 姓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2、联系方式:
①组织人事部联系人(资格初审):宫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56637
②单位网址:http://www.jiea.cn电子邮箱: 000061@jiea.edu.cn
③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卧龙路269号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30088
3、资格复查需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卧龙路269号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综合楼410组织人事部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1.考核方式:原则上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试讲。
2.考试按照岗位、专业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体检,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
六、聘用、待遇
1.经考试、体检、公示及试用期满合格,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纳入学院事业编制管理。
2.根据受聘人员的不同层次和类别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购房补贴分8年逐月支付(购买商品房经院内担保后可一次性预借20万,其余分8年逐月发放)。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
层次 |
安家费(万) |
购房补贴(万) |
科研启动经费(万) |
|
第一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
第二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
第三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
第四 层次 |
航空类 |
15 |
35 |
20 |
其他理工类 |
10 |
30 |
20 |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10 |
30 |
12 |
|
经管文法教育类 |
8 |
30 |
12 |
(一)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荣誉学部委员。
(二)第二层次
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3.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7.国家教学名师。
8.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9.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排名第一位)。
(三)第三层次
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获得者。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
7.“井冈学者”等省级领军人才工程入选者。
8.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一区期刊(中国科学院版)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影响因子达到10以上)。
9.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技术人员,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或SCI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以上(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0以上)。
(四)第四层次为优秀博士,分为航空类,其他理工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和经管文法教育类。
3.学院提供博士学位津贴,在服务期8年内“双证”按每月1000元、“单证”按每月800元发放。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发放。海归博士视为“双证”。工作人员退休,学位津贴停发。
4.配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同时引进。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如符合招聘条件,可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学院。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在学院工作。配偶具有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可安排学院临时聘用岗位工作。配偶已经在南昌市内就业的,原则上不予安置。
5.可为引进人员提供过渡性住房,免租金租住一年,一年以后仍需租住的,按学院相关规定收取租金。
6.引进人员需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8年。如服务期未满而离开学院,则终止各项待遇。
组织人事部
2021年12月20日